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8年4月,是重庆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战略举措。学院原名“人文艺术学院”,2007年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调整更名为“艺术学院”。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85年,当时学校设立了“人文学科教研室”。建院27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拥有美术、设计、音乐、舞蹈等学科专业的国内高水平艺术学院和高素质艺术人才培养重要基地。新时代新征程上,学院正在奋力建设一流艺术学院。
为铭记学院筚路蓝缕发展历程,传承弘扬光荣办学传统,凝聚师生校友奋斗力量,彰显办学特色理念,体现学院发展目标愿景,现面向全院师生、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院训。
一、作品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重庆大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对艺术学院的办学目标定位要求。
2.立意站位高远,彰显艺术学院历史传统、办学特色与时代使命,体现建设一流艺术学院的价值追求和发展愿景。
3.语言文字精炼,文化内涵丰富,易懂易读易记,不产生歧义,具有良好的精神感召力和社会传播力。
4.使用规范汉字,字数以8-16字短语(词语)为宜,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字。
5.作品需附创作说明,阐述创作理念、内涵及出处(如引用典籍、著作原文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投稿方式
请投稿人将作品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ysxydzb@cq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艺术学院院训征集-姓名-联系方式”,并在邮件正文中准确提供作者姓名、单位、身份(教职工/学生/校友/社会人士)、联系电话等。同时,请学院教职工(包括退休教职工)注明工号、学生注明学号,校友注明入学年级、就读专业等信息,其他人士请注明具体身份信息。
四、评选方法
艺术学院将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若干入围作品和一名入选作品,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并经相关程序,确定学院院训。对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数额奖金。
若作品重复,以提交时间在先的为准。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方平台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公开发表,不得抄袭剽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学院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及追回已发放的证书、奖金。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及修改权等归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所有。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所有。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方式:023-65678206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8日